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041
生产厂商:北京长城制药厂
功效主治: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参考价格:¥6.8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041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生产企业】 北京长城制药厂
【功效主治】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化学成分】 板蓝根、青黛、连翘满公英、玄参、牛蒡子(炒)、薄荷、蝉蜕、牡丹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药理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尚不明确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岁内每次服3克,一岁至五岁每次服6克,五岁以上每次服9~12克,一日2~3次。
【药品储藏】密封。
【注意事项】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口不渴。3 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 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 夏季暑热重时,可加服藿香正气丸或六一散。6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阻络所致的局部肿胀疼痛,皮下青紫;急慢性软组织损伤见以上症状者。
养胃阴、清胃热、清热解毒、滋阴活血;提高免疫功能,改善粘膜微循环。用于阴虚内热、虚火上亢所致的口疮灼热、疼痛、局部红肿、心烦、口干、小便黄赤、大便干结等,如口腔溃疡、复发性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等症。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热毒壅结所致的痈疽疔毒、瘰疬,流注、癌肿。
益气破瘀,解毒散结。用于中晚期食道癌而致食道狭窄梗阻,吞咽困难,疼痛,噎嗝反涎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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