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362
生产厂商: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解热镇痛药。适用于成人及25Kg以上儿童解热及镇痛,如感冒、流感、头痛、牙痛、痛经等。
参考价格:¥28.5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362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生产企业】 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 解热镇痛药。适用于成人及25Kg以上儿童解热及镇痛,如感冒、流感、头痛、牙痛、痛经等。
【化学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对乙酰氨基酚和维生素C。辅料为:甘氨酸、甘露醇、枸橼酸、碳酸氢钠、十二烷基硫酸钠。
【药理作用】 本品是由对乙酰氨基酚和维生素C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对乙酰氨基酚为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产生解热镇痛作用,几乎无抗炎抗风湿作用。维生素C和脱氢抗坏血酸在体内形成可逆的氧化还原系统,此系统在生物氧化还原作用中和细胞呼吸中起重要作用;维生素C亦具有一定程度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加速血液凝固,促进铁在肠内吸收,增强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且有一定抗组胺作用。对乙酰氨基酚的家兔口服给药的LD50为800mg/Kg;维生素C为维生素类药,是多种水果和蔬菜的成分,常用剂量下毒性低微。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为对乙酰氨基酚与维生素C的复方制剂,因此应注意以下药物相互作用:1.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其他抗疟药的患者,长期或超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时,发生肝脏毒性反应的危险会增加。2.长期大量对乙酰氨基酚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制剂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合用时(如每年累积用量至100g,应用3年以上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包括肾乳头坏死,肾及膀胱癌瘤等)的危险。3.乙酰氨基酚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由于两药可相互降低与葡萄糖醛的结合作用而降低消除率,从而增加毒性,故应避免同时应用。4.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5.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己乙醇的作用。6.对乙酰氨基酚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有增强抗凝药的作用,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应注意根据凝血酶原时间调整用量。7.对乙酰氨基酚可干扰血糖、血清尿酸、肝功能、凝血酶原时间的测定。8.维生素C不宜有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谷氨酸钠等)、核黄素、三氯叔丁醇、铜、铁离子(微量)的溶液配伍,以免影响疗效。9.维生素C与维生素K3配伍,因后者有氧化性,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10.维生素C与肝素或华法林并用,可引起凝血酶原时间缩短。11.维生素C可破坏食物中维生素B12,与食物中的铜、锌离子络合,阻碍其吸收,从而可能产生维生素B12或铜、锌缺乏症状。1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1.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维生素过敏者禁用。2.肝功能损坏者、服用大量Vc产生肾结石者,禁用。
【用法用量】本品为泡腾片,完全溶解于水后,口服。成人及50Kg以上的儿童(15岁以上):一次1-2片,4小时后再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儿童:每日最大量为60mg/Kg,一般剂量为25-30Kg(约8-10岁)儿童每次1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0-35Kg(约10-12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5-50Kg(约12-15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6片,必要时请遵医嘱。两次用药间隔时间最好6小时,最短不少于4小时,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最短间隔时间为8小时。
【药品储藏】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注意事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本品中含有Vc,不宜晚上服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