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377
生产厂商:吉林省泰合源药业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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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6377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Ethambutol
【生产企业】 吉林省泰合源药业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化学成分】 盐酸乙胺丁醇,其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药理作用】 1 药理本品为人工合成抑菌性抗结核药。对生长繁殖期细菌具较强活性,对静止期细菌几无作用。对各型分枝杆菌具高度抗菌活性。结核杆菌对本品与其他药物之间无交叉耐药现象。本品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可能与抑制敏感细菌的代谢,抑制RNA的合成,干扰结核杆菌蛋白代谢,从而导致细菌死亡。2 大剂量时在小鼠试验中可引致腭裂、脑外露和脊柱畸形等;在大鼠试验中可引致轻度颈椎畸形;在家兔试验中可引致独眼、短肢和腭裂等。
【药物相互作用】 1 铝盐,包括DDI缓冲液可减少本品的吸收。2 本品与维拉帕米合用可减少后者的吸收。3 与神经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的神经毒性,如视神经炎或周围神经炎。4 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增加黄疸性肝炎、视神经炎等不良反应。
【禁忌症】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用法用量】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1 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 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3 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药品储藏】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注意事项】1 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2 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3 治疗期间应检查:(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4 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5 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