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泰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042
生产厂商: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本品为儿童感冒对症治疗药。适用于治疗由感冒引起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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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042
【通用名称】 泰诺
【英文名称】 Compound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Chewab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 本品为儿童感冒对症治疗药。适用于治疗由感冒引起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化学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
【药理作用】 本复方具有解热镇痛、消除鼻腔黏膜充血、镇咳和抗过敏作用。其配方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和马来酸氯苯那敏。其中对乙酰氨基酚具解热镇痛作用,其效果与阿司匹林相当,但不产生阿司匹林可能引起的副作用;盐酸伪麻黄碱为黏膜血管收缩剂,可减轻鼻腔黏膜充血;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镇咳药,可减轻普通感冒引起的咳嗽症状;马来酸氯苯那敏为组胺拮抗剂,可减少血管通透性,缓解流涕、打喷嚏、流泪和喉部发痒等过敏症状。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不宜与镇静、催眠药同服,除非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 二周内服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儿,请勿服用本品。
【禁忌症】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用法用量】咀嚼咬碎,年幼儿可压碎后口服。2~5岁每次服用2片,6~11岁每次服用4片。每4~6小时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药品储藏】遮光,密封保存。
【注意事项】1 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并不一定能更好的缓解症状,但却可能导致不良反应。一旦过量,应请医生诊治;2 请勿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3 非特异性疼痛超过5天,发热超过3天,或咽痛严重、持续超过2天并伴有发热、头痛、皮疹、恶心、呕吐者,应请医生诊治;4 慢性咳嗽(如由哮喘引发的)、咳嗽伴有大量粘痰的患儿不宜服用本品,除非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如咳嗽持续超过1周、有复发的趋势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痛者,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 本品在部分儿童中可引起兴奋,在部分儿童中可引起嗜睡;6 患有慢性支气管炎、青光眼、心脏病、高血压、甲亢或糖尿病的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7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 整片吞服可能影响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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