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泰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115
生产厂商:上海强生制药公司
功效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参考价格:¥10.7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115
【通用名称】 泰诺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PseudoephedrineHydrochloride,Dextromet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公司
【功效主治】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化学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
【药理作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因感冒引起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
【药物相互作用】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禁忌症】对本品成分及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过敏者禁用。
【用法用量】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每6小时服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药品储藏】密封,干燥处保存。
【注意事项】1 服用剂量不得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2 下列情况者应慎用:伴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呼吸困难、肺气肿、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及肝肾功能不全患者;3 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服药后发热持续3天,咳嗽持续7天以上、咽痛持续2天以上,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4 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5 驾驶员、高空作业及操纵机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