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5021495
生产厂商:广西柳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效主治: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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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5021495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生产企业】 广西柳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效主治】 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化学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硫氨酸25mg、灵芝浸膏12.5mg、维生素B12mg、维生素B21mg
【药理作用】 甲硫氨酸是体内胆碱生物合成的甲基供体,能放出活性甲基,促进磷脂酰胆碱合成,磷脂酰胆碱与积存在肝内的脂肪作用,变为易于吸收的卵磷脂,故可防治肝脂肪蓄积;具有保肝、解毒的作用。灵芝可镇静安神,并调节、改善机体免疫功能;抗氧化、调节血脂、降低血液黏稠度,改善微循环,抑制血小板凝集,预防血栓的形成。维生素B1在体内形成焦磷酸硫胺,是碳水化合物代谢时所必须的辅酶,可维持心脏、神经及消化系统的正常功能。维生素B1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缺乏时胆碱酯酶活性增强,乙酰胆碱水解加速,致神经冲动传导障碍,影响胃肠、心肌功能。维生素B2为组织呼吸的重要辅酶,并可激活维生素B6,将色氨酸转化为烟酸,并可能与维持红细胞完整性有关。
【药物相互作用】 1、饮酒(乙醇)影响维生素B2在胃肠道的吸收。 2、维生素B2饭后口服吸收较完全,不宜与甲氧氯普胺合服。 3、维生素B1在碱性溶液中易分解,与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枸橼酸钠配伍,易引起变质。
【禁忌症】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 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药品储藏】密封,常温(10~30℃)保存
【注意事项】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阻络所致的局部肿胀疼痛,皮下青紫;急慢性软组织损伤见以上症状者。
养胃阴、清胃热、清热解毒、滋阴活血;提高免疫功能,改善粘膜微循环。用于阴虚内热、虚火上亢所致的口疮灼热、疼痛、局部红肿、心烦、口干、小便黄赤、大便干结等,如口腔溃疡、复发性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等症。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热毒壅结所致的痈疽疔毒、瘰疬,流注、癌肿。
益气破瘀,解毒散结。用于中晚期食道癌而致食道狭窄梗阻,吞咽困难,疼痛,噎嗝反涎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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