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625
生产厂商: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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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625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Tranexamic Acid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化学成分】
【药理作用】 纤溶现象与机体在生理或病理状态下的纤维蛋白分解,血管通透性增加等有关,也与纤溶引起的机体反应,各种出现血症状及变态反应等的发生发展和治愈相关联。本品可抑制这种纤溶酶的作用,而显示止血、抗变态反应、消炎效果。抗纤维蛋白溶酶的作用氨甲环酸能和纤溶酶原上的纤维蛋白亲和部位的赖氨酸结合部位(LBS)强烈吸附,阻抑了纤溶酸,纤溶酸原与纤维蛋白结合,从而强烈地抑制了由纤溶酶所致纤维蛋白分解;另外,在血清中巨球蛋白等抗纤溶酶的存在下,氨甲环酸抗纤溶作用更加明显,止血作用更加显著。止血作用异常亢进的纤溶酶将会引起
【药物相互作用】 与青霉素或尿激酶激素等中溶栓剂有配伍禁用。与口服避孕药、雌激素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合用,有增加血栓形成危险。
【禁忌症】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一般成年人一次0.25~0.5g,必要时可每日1~2g,分1~2次给药。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药品储藏】避光,密闭保存。
【注意事项】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孟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孟买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可以单独用于经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也可用于使用二甲双胍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采用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但不能替代二甲双胍。那格列奈不适用于对磺脲类降糖药治疗不理想的2型糖尿病病人。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阻络所致的局部肿胀疼痛,皮下青紫;急慢性软组织损伤见以上症状者。
养胃阴、清胃热、清热解毒、滋阴活血;提高免疫功能,改善粘膜微循环。用于阴虚内热、虚火上亢所致的口疮灼热、疼痛、局部红肿、心烦、口干、小便黄赤、大便干结等,如口腔溃疡、复发性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等症。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热毒壅结所致的痈疽疔毒、瘰疬,流注、癌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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