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5015
生产厂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对蛔虫、钩虫、蛲虫和粪类圆线虫病有较好疗效。由于本品单剂量有效率较高,故适于集体治疗。对班氏丝虫、马来丝虫和盘尾丝虫成虫及微丝蚴的活性较乙胺嗪为高,但远期疗效较差。
参考价格:¥7.5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5015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Levamisole Hydrochloride Syrup
【生产企业】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 对蛔虫、钩虫、蛲虫和粪类圆线虫病有较好疗效。由于本品单剂量有效率较高,故适于集体治疗。对班氏丝虫、马来丝虫和盘尾丝虫成虫及微丝蚴的活性较乙胺嗪为高,但远期疗效较差。
【化学成分】 主要成分:盐酸左旋咪唑化学名称:(S)-(-)-6-苯基-2,3,5,6-四氢咪唑并[2,1-b]噻唑盐酸盐。分子式:C11H12N2S·HCl分子量:240.76
【药理作用】 本品为四咪唑的左旋体,可选择性地抑制虫体肌肉中的琥珀酸脱氢酶,使延胡索酸不能还原为琥珀酸,从而影响虫体肌肉的无氧代谢,减少能量产生。当虫体与之接触时,能使神经肌肉去极化,肌肉发生持续收缩而致麻痹;药物的拟胆碱作用有利于虫体的排出。其活性约为四咪唑(消旋体)的1~2倍,但毒副作用则较低。另外,药物对虫体的微管结构可能有抑制作用。左旋咪唑还有免疫调节和免疫兴奋功能。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噻嘧啶合用可治疗严重的钩虫感染,并可提高驱除美洲钩虫的效果。2 与噻苯哒唑合用可治疗肠道线虫混合感染。3 与枸橼酸乙胺嗪先后顺序应用可治疗丝虫感染。4 不宜与四氯乙烯合用,以免增加其毒性。
【禁忌症】肝肾功能、肝炎活动期、妊娠早期或原有血吸虫病者禁用。
【用法用量】①驱蛔虫:口服,成人1.5~2.5mg/kg,空腹或睡前顿服。小儿剂量为2~3mg/kg。②驱钩虫:口服,一日1.5~2.5mg/kg ,每晚1次,连服3日。③治疗丝虫病:4~6mg/kg,分2~3次服,连服3日。
【药品储藏】遮光,密闭保存。
【注意事项】1.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服用本品后易诱发粒细胞缺乏症;2.干燥综合征患者慎用;3.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干燥综合征患者接受本品治疗,第一周每日50mg、第二周每日100mg、第三周每日150mg后,多数发生副作用,如红斑丘疹、关节痛加重伴肿胀、肌痛、流感症征群、失眠、神志混乱等,再予以攻击量后,上述症状又可重现。
可以单独用于经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也可用于使用二甲双胍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采用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但不能替代二甲双胍。那格列奈不适用于对磺脲类降糖药治疗不理想的2型糖尿病病人。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阻络所致的局部肿胀疼痛,皮下青紫;急慢性软组织损伤见以上症状者。
养胃阴、清胃热、清热解毒、滋阴活血;提高免疫功能,改善粘膜微循环。用于阴虚内热、虚火上亢所致的口疮灼热、疼痛、局部红肿、心烦、口干、小便黄赤、大便干结等,如口腔溃疡、复发性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等症。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热毒壅结所致的痈疽疔毒、瘰疬,流注、癌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