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233
【通用名称】 暂无信息
【英文名称】 Levodopa
【生产企业】 北京北大药业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 肝昏迷、震颤麻痹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左旋多巴
【药理作用】 本品为体内合成多巴胺的前体,其本身并无药理活性,通过血脑屏障进入中枢,经多巴脱羧酶作用转化成多巴胺而发挥作用,改善随意神经冲动传导至运动皮质的调节,使本病的症状减轻。
【药物相互作用】
【禁忌症】禁用于对本品过敏、严重心血管病、器质性脑病、内分泌失调、精神病、严重神经衰弱、2周内用过单胺酶氧化剂、闭角性青光眼、消化性溃疡、有惊厥史患者,以及妊娠早期孕妇、乳母、产妇及12岁以下的儿童。
【用法用量】1.治疗震颤麻痹:开始每次服0.1~0.25g,1日2~4次。每隔2~4日将1日量增加0.25~0.75g。一般有效剂量为1日2~5g,分4~7次服,连续用药2~3周后见效。在剂量递增过程中,如出现恶心等,应停止增量,待症状消失后再增量。 2.治疗肝昏迷:每日0.3~0.4g,加入5%葡萄糖溶液500ml中静滴,待完全清醒后减量至每日0.2g,继续1~2日后停药。或用本品5g加入等渗盐水100ml中鼻饲或灌肠。
【药品储藏】遮光,密封保存。
【注意事项】1.早期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2.体位性低血压,从卧位或坐位起立时眩晕。3.精神不安、失眠、心律失常、不自主运动等,此时应注意调整剂量。4.;开关现象;即突然多动不安,而后肌强直运动。5.不宜与麻黄素、利血平、拟肾上素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6.支气管炎、肺气肿、有惊厥史、糖尿病、内分泌疾病、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病、精神病患者禁用。.
可以单独用于经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也可用于使用二甲双胍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采用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但不能替代二甲双胍。那格列奈不适用于对磺脲类降糖药治疗不理想的2型糖尿病病人。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阻络所致的局部肿胀疼痛,皮下青紫;急慢性软组织损伤见以上症状者。
养胃阴、清胃热、清热解毒、滋阴活血;提高免疫功能,改善粘膜微循环。用于阴虚内热、虚火上亢所致的口疮灼热、疼痛、局部红肿、心烦、口干、小便黄赤、大便干结等,如口腔溃疡、复发性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等症。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热毒壅结所致的痈疽疔毒、瘰疬,流注、癌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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