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50006
生产厂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海正
功效主治:
参考价格:¥0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50006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海正
【功效主治】
【化学成分】
【药理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禁忌症】败血症、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对本品或制剂中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用法用量】本品需在有诊断和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或银屑病经验的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尚未进行药物相容性研究,禁止将本品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成人(18-64岁)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推荐剂量为25mg每周二次(间隔72-96小时)。老年患者(≥65岁)无需进行剂量调整,用法用量与18-64岁的成人相同。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注射部位本品的注射部位为大腿、腹部和上臂,注射方式为皮下注射。每次在不同部位注射,与前次注射部位至少相距3cm。禁止注射于皮肤柔嫩、瘀伤、发红或发硬部位。
【药品储藏】本品应置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不可冷冻。
【注意事项】1.国外上市同类品种的使用中发生过严重的感染(败血症、致死和危及生命的感染),因此,如果患者有反复发作的感染病史或者有易导致感染的潜伏疾病时,在使用本品时应极为慎重。2.在使用本品过程中患者出现上呼吸道反复感染或有其他明显感染倾向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由医生根据具体情况指导治疗。 3.当发生严重感染如糖尿病继发感染、结核杆菌感染等时,患者应暂停使用本品。 4.在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应注意过敏反应的发生,包括血管性水肿、荨麻疹以及其他严重反应,因此,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刻中止本品的治疗,并予适当处理。5.由于肿瘤坏死因子可调节炎症及细胞免疫反应,因此在使用本品时,应充分考虑到可能会影响患者的抗感染及恶性肿瘤的作用。 6.目前尚无接受本品的患者在接种活疫苗后造成传播感染的数据,但在使用本品期间不可接种活疫苗。 7.在同类品种上市后报道中发现有可能导致充血性心衰的病人病情恶化,因此,对于有充血性心衰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应极为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