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3342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葫芦娃
【功效主治】
【化学成分】
【药理作用】 本品为口服第三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对部分革兰氏阳性菌及阴性菌均具有抗菌活性,特别是对革兰氏阳性菌中的链球菌(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革兰氏阴性菌中的淋球菌、布兰汉氏球菌、大肠菌、克雷伯氏属、沙雷氏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其作用点因细菌的种类而异,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中PBP1(la,lb,lc)以及PBP3有较高亲和性。本品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药物相互作用】 null
【禁忌症】null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50~100mg,一日2次。重症可增加到一次0.2g,一日2次。
【药品储藏】密封。
【注意事项】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4.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5.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6.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7.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8.下列患者慎重给药:(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3)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