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50084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生产企业】
【功效主治】
【化学成分】
【药理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禁忌症】对美卡素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当肝脏受到某些致病因素的损害,可以引起肝脏形态结构的破坏(变性、坏死、肝硬化)和肝功能的异常。但由于肝脏具有巨大的贮备能力和再生能力,比较轻度的损害,通过肝脏的代偿功能,一般不会发生明显的功能异常。如果损害比较严重而且广泛(一次或长期反复损害),引起明显的物质代谢障碍、解毒功能降低、胆汁的形成和排泄障碍及出血倾向等肝功能异常改变,称为肝功能不全(hepaticinsufficiency)。);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
【用法用量】本品在餐时或餐后服用均可。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通常在开始后四至八周才能发挥最大降压疗效,因此若考虑增加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降低心血管风险: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剂量低于80mg的替米沙坦是否能有效降低心血管患病率和病死率的风险目前尚不明确。当开始应用替米沙坦治疗以降低心血管风险时,建议密切监测血压,并在必要时适当调整降压药物。特殊人群。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轻或中度肾功能受损的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关于本品在严重肾功能损害或血液透析患者中的经验有限。在这类患者中推荐将起始剂量减为“20mg,每日一次”。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时建议定期监测血钾及血肌酐(见
【药品储藏】
【注意事项】)。在近期肾移植患者中没有替米沙坦的使用经验。肝功能受损的患者轻或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本品每日用量不应超过40mg(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