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299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生产企业】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四环
【功效主治】
【化学成分】
【药理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迄今未发现本品与其它药物之间发生的相互作用。
【禁忌症】已证实对本品过敏者;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用法用量】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药品储藏】密闭,室温遮光保存。
【注意事项】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