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420
生产厂商:宁波市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食欲抑制剂,适用于治疗非器质性单纯性肥胖症,以辅助控制饮食及运动疗法的减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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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420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Mazindol Tablets
【生产企业】 宁波市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 食欲抑制剂,适用于治疗非器质性单纯性肥胖症,以辅助控制饮食及运动疗法的减肥作用。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马吲哚。
【药理作用】 马蚓哚是三环咪唑异吲哚结构,不同于芳香胺类食欲抑制剂,它主要通过大脑中隔区调节拟交感神经作用,刺激饱腹中枢,使人产生饱食感,并抑制胃酸分泌,促进代谢,减轻体重,同时在降重过程中降低对胰岛素的抵抗及调脂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症】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严重肾、肝、心功能不全及心律不齐、严重高血压,兴奋过度者和青光眼患者禁用。3 服用同时禁服神经元阻断型降压药,如胍乙啶、贝坦尼啶等;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期间或用后二周内不得服用。4 因器质性病变引起肥胖禁用。
【用法用量】口服:一般剂量为一次0.5mg,一日1次,饭前服用。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 1.5mg,分2~3次饭前服用,8~12周为一个疗程。
【药品储藏】
【注意事项】1 糖尿病患者使用可能影响胰岛素及降血糖药物效果,故在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代谢状况,必要时应适当调整胰岛素及降糖药物剂量。高血压患者使用时,应注意血压监测。2 可能增加外源性儿茶酚胺效应,故使用肾上腺素类药物应密切监测患者心血管系统反应。3 具有兴奋作用,司机或操纵机器者慎用。4 不得超过规定最高服药量以试图增效,正常疗程一般为2~3个月,部分病例较短疗程已显效。服用前后宜作血象、肝、肾功能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