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新达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30008
生产厂商: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参考价格:¥13.1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008
【通用名称】 新达罗
【英文名称】 Cefaclor Capsules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化学成分】 头孢克洛,化学名为3-氯-7-D-(2-苯基甘氨酰胺基)--3-头孢烯-4-羧酸-水合物。
【药理作用】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药物相互作用】 与口服抗凝剂同时服用时罕见抗凝作用增强的报道。与其它β-内酰胺抗生素一样,头孢克罗经肾排泄受到丙磺舒的抑制。
【禁忌症】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用法用量】成人 常用量为250 mg,每8 hr口服1次。支气管炎,肺炎,鼻窦炎的疗程为10日。对于严重感染(如肺炎)或不太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剂量可加大1倍。最大日用量不得超过4 g。治疗男性和女性的急性淋球菌性尿道炎,给予3 g的单剂量,并联用丙磺舒1 g。儿童 常用量为20 mg/kg体重/日,分次口服,每8 hr一次。对于支气管炎和肺炎,剂量为30 mg/kg体重/日,分3次口服。对于严重感染、中耳炎和不太敏感的细菌引起的感染,推荐服用40 mg/kg体重/日,分3次口服。最大剂量为1 g/日。肾功能不全者剂量通常不变。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疗程至少10日。
【药品储藏】遮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注意事项】已知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病人。长期使用头孢克罗会使不敏感菌株大量繁殖,如果治疗期间发生重复感染,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可呈直接阳性。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特别是结肠炎的病人慎用。致癌、致畸性及对生育能力的影响 没有进行研究以测定致癌性或致突变性的可能性。多次生殖研究显示,本药没有使生育力受损害的证据。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 对小鼠和大鼠进行的多次生殖研究结果表明,没有危及胎儿的任何证据。然而对孕妇仍无适当的、很好的对照研究。所以除非急需,孕妇是不宜使用本品的。本药对分娩的影响尚未清楚。哺乳妇女1次口服500 mg后,在母乳中测出少量的头孢克罗,但对乳婴的作用未知。给哺乳妇女服用头孢克罗要谨慎。对儿童的影响 1个月内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阻络所致的局部肿胀疼痛,皮下青紫;急慢性软组织损伤见以上症状者。
养胃阴、清胃热、清热解毒、滋阴活血;提高免疫功能,改善粘膜微循环。用于阴虚内热、虚火上亢所致的口疮灼热、疼痛、局部红肿、心烦、口干、小便黄赤、大便干结等,如口腔溃疡、复发性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等症。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热毒壅结所致的痈疽疔毒、瘰疬,流注、癌肿。
益气破瘀,解毒散结。用于中晚期食道癌而致食道狭窄梗阻,吞咽困难,疼痛,噎嗝反涎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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