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635
生产厂商: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功效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
参考价格:¥0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635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Chlormezanone Tablets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功效主治】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水杨胺0.25g。
【药理作用】 本品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和抗炎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1 不应与含有本品的同类制剂及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2 本品不宜与抗凝血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及溶栓药(链激酶)同用;3 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等可增加本品自尿中的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不宜同用;4 本品与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等)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5 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蝶呤的作用,故不应同用;6 与锂制剂同用可使其血药浓度上升,出现锂中毒症状;7 可减弱噻嗪类利尿药的作用;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在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
【禁忌症】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4 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0.5克,一日1~3次。
【药品储藏】密闭,贮藏。
【注意事项】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慎用;3 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 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5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6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 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者请立即停药就医;8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