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9980019
生产厂商: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1.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2.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3.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4.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参考价格:¥410.00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80019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Macrophage Colony St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 1.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2.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3.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4.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化学成分】 主要组成成分: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药理作用】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rhGM-CSF)作用于造血祖细胞,促进其增殖和分化,其重要作用是刺激粒、单核巨噬细胞成熟,促进成熟细胞向外周血释放,并能促进巨噬细胞及噬酸性细胞的多种功能。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化疗药物同时使用,可加重骨髓毒性,因而不宜与化疗药物同时使用,应于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使用;2 本品可引起血浆白蛋白降低,因此,同时使用具有血浆白蛋白高结合的药物应注意调整药物的剂量;3 注射丙种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本品。
【禁忌症】1 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2 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用法用量】1 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剧烈振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以便药物缓慢吸收),3~10μg/kg/日,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2 骨髓移植: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ml;3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日,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调节剂量使白细胞计数维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药品储藏】2~8℃避光保存。
【注意事项】1 本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病人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据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2 本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3 本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4 孕妇、高血压患者及有癫痫病史者慎用;5 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剂应一次用完。

电话: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农林路97附近

电话: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厂排街3号附近

电话:0751-2798679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周心路32

电话:13352606203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仲恺大道惠环段118金迪星苑

电话:(0592)2196229
地址:大学路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