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3120
生产厂商:惠州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用于气血两虚,肾虚精亏所致的心悸气短,失眠健忘,盗汗,腰腿酸软,耳鸣耳聋。
参考价格:¥48.00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83120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生产企业】 惠州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 用于气血两虚,肾虚精亏所致的心悸气短,失眠健忘,盗汗,腰腿酸软,耳鸣耳聋。
【化学成分】 鹿茸(去毛)、熟地黄、枸杞子、补骨脂(盐制)、牛膝、麦冬、红参、山药(炒)、茯苓、五味子、远志(蜜制)、朱砂等16味。
【药理作用】 补肾益气,养血生精。
【药物相互作用】
【禁忌症】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服;感冒发热患者禁服。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6粒,一日2次。
【药品储藏】密封。
【注意事项】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本品宜饭前服用。3 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1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阻络所致的局部肿胀疼痛,皮下青紫;急慢性软组织损伤见以上症状者。
养胃阴、清胃热、清热解毒、滋阴活血;提高免疫功能,改善粘膜微循环。用于阴虚内热、虚火上亢所致的口疮灼热、疼痛、局部红肿、心烦、口干、小便黄赤、大便干结等,如口腔溃疡、复发性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等症。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热毒壅结所致的痈疽疔毒、瘰疬,流注、癌肿。
益气破瘀,解毒散结。用于中晚期食道癌而致食道狭窄梗阻,吞咽困难,疼痛,噎嗝反涎等病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