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809
生产厂商:新乡市卫河制药厂一分厂
功效主治: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牙痛、牙龈肿痛,包括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牙周炎有上述症状者。
参考价格:¥14.3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809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生产企业】 新乡市卫河制药厂一分厂
【功效主治】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牙痛、牙龈肿痛,包括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牙周炎有上述症状者。
【化学成分】 石膏、地黄、青皮、青黛、牡丹皮、细辛、白芷、防风、荆芥、甘草。
【药理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孕妇忌服。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药品储藏】密封。
【注意事项】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 虚火牙痛者不适用,其表现为牙齿隐痛,牙龈红肿不明显。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痛、牙龈肿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7 服药同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