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9013
生产厂商: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天台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参考价格:¥9.4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9013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生产企业】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天台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证,症见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化学成分】 金银花、穿心莲、板蓝根、蒲公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氨、马来酸氯苯那敏。
【药理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症】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小儿遵医嘱。
【药品储藏】密封。
【注意事项】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 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