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2623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Levamisole Hydrochloride Suppositories
【生产企业】 山西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 用于蛔虫、蛲虫、钩虫的治疗。
【化学成分】 化学名称为:(S)-(—)-6-苯基-2,3,5,6-四氢咪唑并[2,1-b]噻唑盐酸盐。
【药理作用】 本品为四咪唑的左旋体,可选择性地抑制虫体肌肉中的琥珀酸脱氢酶,使延胡索酸不能还原为琥珀酸从而影响虫体肌肉的无氧代谢,减少能量产生。当虫体与之接触时,能使神经肌肉去极化,肌肉发生持续收缩而致麻痹;药物的拟胆碱作用有利于虫体的排出。其活性约为四咪唑(消旋体)的1~2倍,但毒副作用则较低。另外,药物对虫体的微管结构可能有抑制作用。左旋咪唑还有免疫调节和免疫兴奋功能。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症】尚不明确。
【用法用量】直肠给药治蛲虫、蛔虫病1岁内用50mg 3岁内用75mg 5岁内用100mg 10岁内用150mg 一次1粒,一日1次,连用3天为一疗程。治钩虫病 1~4岁用25mg 5~12岁用50mg 13~15岁用100mg 一次1粒,一日1次,连用3天为一疗程。
【药品储藏】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注意事项】尚不明确。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阻络所致的局部肿胀疼痛,皮下青紫;急慢性软组织损伤见以上症状者。
养胃阴、清胃热、清热解毒、滋阴活血;提高免疫功能,改善粘膜微循环。用于阴虚内热、虚火上亢所致的口疮灼热、疼痛、局部红肿、心烦、口干、小便黄赤、大便干结等,如口腔溃疡、复发性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等症。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热毒壅结所致的痈疽疔毒、瘰疬,流注、癌肿。
益气破瘀,解毒散结。用于中晚期食道癌而致食道狭窄梗阻,吞咽困难,疼痛,噎嗝反涎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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