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395
生产厂商: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参考价格:¥0
[通用名称]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咀嚼片
[生产厂商]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药物剂型]内服药
[产品规格]含阿莫西林0.125g:含克拉维酸62.5mg
[功效主治]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用法用量]取本品置口腔中咀嚼后吞下。成人 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 ,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体重≤40kg) 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较重感染:按体重一次4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4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 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 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不良反应]1 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 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 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 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