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暂无信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351
生产厂商: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功效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参考价格:¥28.3
[通用名称]头孢丙烯片
[生产厂商]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药物剂型]内服药
[产品规格]0.25g
[功效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用法用量]成人B〉上呼吸道感染,500 mg qd ;下呼吸道感染, 500 mg bid ;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250 mg bid或500 mg qd,严重病例 500 mg bid。 2-12岁的儿童B〉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 mg/kg体重 bid ;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 mg/kg体重 qd。 6个月婴儿至2岁儿童中耳炎,每次15 mg/kg体重 bid ;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 mg/kg体重 bid ;严重病例可服用每次15 mg/kg体重 bid。疗程一般7-14天,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在30-120 mL/分者,按常用剂量、常规时间间隔服药 ;肌酐清除率为0-29 mL/分者,按50%常用剂量、常规时间间隔服药。肝功能受损者无需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
[不良反应]1 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积性黄疸罕见。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其他:尿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