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学名: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330
生产厂商: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效主治:用于治疗蛔虫病、蛲虫病、钩虫病、鞭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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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双羟萘酸噻嘧啶颗粒
[生产厂商]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物剂型]颗粒剂
[产品规格]1g:0.15g(按双羟萘酸噻嘧啶计)
[功效主治]用于治疗蛔虫病、蛲虫病、钩虫病、鞭虫病。
[用法用量]1 蛔虫病,每日10mg/kg(一般为500mg),睡前一次顿服,连服2天。 2 钩虫病,剂量同上,连服3天。 3 蛲虫病,每日5~10mg/kg,连服3天。 4 鞭虫病,每日2次,每次6mg/kg,连服2天。
[不良反应]治疗剂量内付反应很轻,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少数患者有头痛、眩晕、嗜睡、皮疹等。偶有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活性升高。
可以单独用于经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也可用于使用二甲双胍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采用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但不能替代二甲双胍。那格列奈不适用于对磺脲类降糖药治疗不理想的2型糖尿病病人。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阻络所致的局部肿胀疼痛,皮下青紫;急慢性软组织损伤见以上症状者。
养胃阴、清胃热、清热解毒、滋阴活血;提高免疫功能,改善粘膜微循环。用于阴虚内热、虚火上亢所致的口疮灼热、疼痛、局部红肿、心烦、口干、小便黄赤、大便干结等,如口腔溃疡、复发性口腔溃疡、咽喉肿痛等症。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热毒壅结所致的痈疽疔毒、瘰疬,流注、癌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