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J20230005
【通用名称】
【英文名称】
【生产企业】 Baxter Oncology GmbH
【功效主治】
【化学成分】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德曲妥珠单抗是一种靶向HER2的抗体偶联药物(ADC)。抗体部分是一种人源化抗HER2 IgG1抗体,通过可裂解的连接子与拓扑异构酶Ⅰ抑制剂DXd偶联。德曲妥珠单抗与肿瘤细胞上的HER2受体结合后,经过内化进入肿瘤细胞,随后其连接子被肿瘤细胞内的溶酶体酶裂解,并释放具有膜通透性的DXd,进而导致DNA损伤和细胞凋亡。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德曲妥珠单抗的拓扑异构酶Ⅰ抑制剂部分DXd,在Ames试验中结果为阴性;在中国仓鼠肺细胞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大鼠体内骨髓微核试验中结果均为阳性。生殖毒性尚未进行德曲妥珠单抗的生育力毒性研究及生殖和发育毒性研究。大鼠6周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中,静脉给予德曲妥珠单抗,在20 mg/kg和60 mg/kg剂量下(根据AUC计算,分别约为临床推荐剂量5.4 mg/kg的4倍和9倍)可导致精子细胞滞留;在197 mg/kg剂量下(根据AUC计算,约为临床推荐剂量5.4 mg/kg的19倍)可导致睾丸和附睾重量降低、睾丸生精小管萎缩/变性、附睾精子数量减少。猴3个月重复给药毒性试验中,静脉给予德曲妥珠单抗,在≥30 mg/kg剂量下(根据AUC计算,约为临床推荐剂量5.4 mg/kg的7倍以上)可导致睾丸生精小管第V和第VI段圆形精子细胞数量减少,上述病变在3个月的恢复期末可见恢复。致癌性尚未进行德曲妥珠单抗的致癌性研究。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对其他药品药代动力学的影响体外研究表明DXd未抑制包括CYP1A2、2B6、2C8、2C9、2C19、2D6和3A在内的主要CYP450酶。体外研究表明DXd未抑制OAT1、OAT3、OCT1、OCT2、OATP1B1、OATP1B3、MATE1、MATE2-K、P-gp、BCRP或BSEP转运蛋白(参见临床药理)。其他药品对本品药代动力学的影响体外研究表明,DXd是P-gp、OATP1B1、OATP1B3、MATE2-K、MRP1和BCRP的底物。预期本品与CYP3A抑制剂,MATE2-K、MRP1、P-gp、OATP1B1或BCRP转运蛋白抑制剂类药物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参见临床药理)。
【禁忌症】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活性物质或任何辅料有超敏反应的患者。
【用法用量】本品用于静脉给药。必须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复溶和稀释,通过静脉输注给药。本品不得以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注射方式给药。应使用5%葡萄糖溶液稀释本品。不得使用氯化钠溶液进行复溶或稀释,因为其可能会导致颗粒形成(参见用法用量中的“使用、处理和处置的特殊说明”)。为了防止用药错误,使用前应检查西林瓶标签,以确保正在制备和使用的药物为德曲妥珠单抗,而非曲妥珠单抗或恩美曲妥珠单抗。不得使用曲妥珠单抗或恩美曲妥珠单抗代替本品。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有经记录的HER2阳性肿瘤状态,即定义为免疫组织化学(IHC)评分3 ,或原位杂交(ISH)或荧光原位杂交(FISH)法测定的比值≥ 2.0。HER2检测必须在专业实验室进行,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预防用药本品具有致吐性(参见不良反应),包括迟发性恶心和/或呕吐。在每次使用本品前,患者应预先使用两种或三种药物组合(例如,地塞米松与 5-HT3受体拮抗剂和/或NK1受体拮抗剂,以及其他适用的药物),用于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给药方案本品推荐剂量为5.4 mg/kg,采用静脉输注给药,每3周一次(每周期21天),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毒性。初始给药剂量应为90分钟静脉输注。如果既往输注时的耐受性良好,则本品
【药品储藏】未开封西林瓶2-8℃避光保存。切勿冷冻。复溶溶液建议复溶后立即使用。如未立即使用,可将复溶溶液置于冰箱中2-8℃下避光保存,最多放置24小时(从复溶时计起)。稀释溶液建议稀释后立即使用。如未立即使用,可将稀释的复溶液置于室温(最多4小时)或冰箱中2-8℃下(最多24小时)避光保存。放置时间从复溶时间开始计算。
【注意事项】ILD/非感染性肺炎在本品的临床试验中已报告ILD和/或非感染性肺炎,已观察到致死病例(参见不良反应)。建议患者在出现咳嗽、呼吸困难、发热和/或任何新发的或加重的呼吸系统症状时,立即报告。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ILD/非感染性肺炎的体征和症状,及时发现ILD/非感染性肺炎的证据。怀疑发生ILD/非感染性肺炎的患者应进行放射影像学检查,应考虑请呼吸科或肺科医师会诊。对于无症状(1级)ILD/非感染性肺炎,考虑皮质类固醇治疗(例如,≥ 0.5 mg/kg/天泼尼松龙或等效药物)。应暂停使用本品直至恢复至0级,并根据表2中的说明恢复用药(参见用法用量)。对于有症状ILD/非感染性肺炎(2级或以上),需立即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例如,≥ 1 mg/kg/天泼尼松龙或等效药物),并持续治疗至少14天,然后逐渐减量(至少4周)。被确诊为有症状的(2级或以上)ILD/非感染性肺炎患者应永久停用本品(参见用法用量)。有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的患者、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出现ILD/非感染性肺炎的风险可能升高,应进行密切监测(参见用法用量)。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本品临床研究中报告了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包括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病例。应在本品开始给药前和后续每次给药前,及在有临床指征时监测全血细胞计数。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中断或减少本品剂量(参见用法用量)。LVEF降低接受抗HER2治疗时观察到LVEF降低。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以及治疗期间定期(按临床指征)评估LVEF。LVEF降低应通过中断治疗进行管理。如果确认LVEF小于40%或相对基线降低大于20%(绝对值),应永久停用本品。发生CHF的患者应永久停药(参见用法用量)。胚胎-胎儿毒性妊娠女性使用本品可能会导致胎儿损害。在曲妥珠单抗(一种HER2受体拮抗剂)上市后的使用中,有报道妊娠期间使用导致羊水过少的病例,表现为致死性肺发育不良、骨骼畸形和新生儿死亡。基于在动物中的发现及其作用机制,在对妊娠女性给药时,本品的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成分(DXd)可导致胚胎-胎儿损害(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开始本品治疗前,应确认育龄女性的妊娠状态。应当将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告知患者。建议育龄女性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的至少7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有育龄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4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在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使用的数据有限,无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的相关数据。由于肝脏代谢和胆汁排泄是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DXd)的主要消除途径,因此,中度和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本品(参见用法用量和临床药理)。
用于治疗既往健康的成人和 5 岁及以上儿童单纯性甲型和乙型流感患者,或存在流感相关并发症高风险的成人和 12周岁及以上儿童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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